一、安全工程师考試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共和国中国公民,遵循中国法律、法规,并具有以下标准之一者,可申请办理报名参加注册安全技术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試:
1,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文凭,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七年;或获得别的中专文凭,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高校专科学历,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五年;或获得别的高校专科学历,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七年。
3,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高校本科文凭,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三年;或获得别的高校本科文凭,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五年。
4,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在职研究生班大学毕业,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获得别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在职研究生班大学毕业,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三年。
5,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研究生学位,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一年;或获得别的研究生学位,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研究生;或获得别的博士研究生,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一年。
(二)凡合乎注册安全技术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試报名条件,且在二零零二年份后已评聘高級技术职务,并从业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中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可免考《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学科,只报名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学科的考試。
(三)依据人事部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部发〔2005〕9号)指示精神,自2006年度起,凡合乎注册安全技术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試相关要求的中国香港、澳門住户,均可依照要求的程序流程和规定,报考报名参加相对考試。中国香港、澳門住户申请办理报名参加注册安全技术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試,在资质审批时要递交自己身份证件、办公厅文化教育行政机关认同的相对文凭或学士学位证书,及其相对组织 从业相关参加工作时间的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