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 培养目标: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三、 培养内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
四、 课时学费:
培训费、资料费统一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收费标准收取。
五、 培训教材:
《公共基础知识》、《行测》和《申论》
六、 培训师资:
我公司聘请在公务员培训这块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对学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七、 平时开课:
全年滚动开班
八、 考试: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九、 就业:
国家单位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