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培训教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或《教师职业道德》、试讲
颁发部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省、市(区、县)教育局颁发
证书等级: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大学教师
证书特点: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教师资格条例》)
报考条件: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
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报考所需资料:
1、照片(蓝底免冠彩照2寸四张,一寸2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
4、普通话复印件
5、高学历复印件
6、户口证明